中国通信服务四川公司办公基地暨云计算创新产品研发运营中心装修改造及智慧园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答疑一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收到关于中国通信服务四川公司办公基地暨云计算创新产品研发运营中心装修改造及智慧园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相关异议,根据异议的内容现回复如下:
异议事项一: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价格清单,但在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相关附件中未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回复异议事项一:投标人在第七章价格清单中分别对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报价。
异议事项二: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4 家”,该要求不合理,设计通信类合同额不超过40万元,在本项目招标标的8000余万的项目中,招标人强制要求设计通信类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不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明显存在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存在故意排斥其他投标人的行为,本项目若为设计牵头并对牵头人资质存在要求,则应由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担任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回复异议事项二:本项目为多专业复合型工程,牵头人资质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异议事项三:招标文件中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描述和实际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描述和实际内容的资质包括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资质二级等资质均能满足要求。招标文件中专门设置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存在故意排斥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回复异议事项三: 本项目涵盖通信工程与建筑工程内容,资质要求符合项目特性及相关法律法规。
异议事项四:招标文件六、承包人建议书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设备建议,但未提出本项目使用中相关单位的生产属性,生产性质以及明确的生产设备需求、数量及用途;
回复异议事项四: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21年版)》编制,投标人可根据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相关内容。
异议事项五:招标文件中未见招标监督人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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