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为自合同生效至2025年9月20日
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资质,如遇资质内容调整按照国家行业最新标准提供: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工作活动开展必要审批证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体检相关资质;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4.参加本比选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5.服务商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屏;服务商须在查询声明后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格式见附件);
6.服务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逐页加盖公章)。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本项目均需通过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提交比选文件,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为采购人403名困境儿童及特困人员(以下简称“受检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受检人98%患有不同程度残疾或疾病,其中大部分为中、重度智力、肢体残疾人,约近半数人员长期卧床,无法坐立或行走,部分人员长期服用精神或其他慢性病药物。
项目分为两部分:一是,不能完全自理受检人约332人,拟于6月16日至6月30日完成体检项目检查,需体检机构上门提供体检服务。二是,部分自理及完全自理的受检人约71人,拟于8月25日至9月15日完成体检项目检查,需体检机构上门提供体检服务。
体检机构需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体检服务,自行配备心电图机、B超机等必备检查设备,需有可卧式DR车上门提供胸部X光片拍摄或升级为CT车进行同位CT拍摄。项目需体检机构有相关的医疗、体检资质,能进行项目要求的基础检查和检验,能完成纸质版体检报告、电子版体检报告、总检报告的出具。
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困境儿童及特困人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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